北京市地方稅務局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勘察設計勞務征收營業稅問題的通知
來源:北京工程勘察設計協會
發布時間:1970-01-01
各區、縣地方稅務局、各分局:
現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勘察設計勞務征收營業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6〕1245號)轉發給你們,請依照執行。
現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勘察設計勞務征收營業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6〕1245號)轉發給你們,請依照執行。
二ОО七年二月十五日
國 家 稅 務 總 局
國稅函〔2006〕1245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勘察設計勞務征收營業稅問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地方稅務局:
現將勘察設計單位分包或轉包勘察設計勞務營業稅的計稅營業額明確如下:
對勘察設計單位將承擔的勘察設計勞務分包或轉包給其他勘察設計單位或個人并由其統一收取價款的,以其取得的勘察設計總包收入減去支付給其他勘察設計單位或個人的勘察設計費后的余額為營業稅計稅營業額。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