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關于《北京市注冊建筑師繼續教育學習證明》有關事項的通知
市注建〔2016〕004號
各地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各有關單位:
為提高工作效率、減輕企業和注冊人員個人負擔,現將有關北京市注冊建筑師繼續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北京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不再統一印制、發放《注冊建筑師繼續教育學習執業手冊》。
二、北京市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制作《北京市注冊建筑師繼續教育學習證明》(附件)標準格式的電子文檔,在北京工程勘察設計行業協會網站(www.hb12312.com)提供下載鏈接。開展繼續教育培訓的機構負責提供《北京市注冊建筑師繼續教育學習證明》(培訓機構辦學資格請按照《北京市注冊建筑師繼續教育管理辦法》執行)。注冊單位和個人在完成繼續教育學習并加蓋培訓機構公章后,于每月最后一周工作日內由注冊單位或注冊人員本人報北京市 注冊建筑師注冊管理辦公室審核并確認學時有效性。通過確認后,該憑證可作為注冊建筑師繼續教育學習的證明材料。
三、注冊建筑師個人已持有的《注冊建筑師繼續教育執業手冊》,在有效期內的繼續教育學時可繼續有效,用完為止且《注冊建筑師繼續教育執業手冊》自動廢止。
如有問題請與北京市注冊建筑師注冊管理辦公室聯系。
(聯系人:王大昌 ;聯系電話:010-68015437)
北京市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