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關于轉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關于進一步推行一級注冊建筑師電子化注冊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相關單位:
近日,住房城鄉建設部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推行一級注冊建筑師電子化注冊管理工作的通知》(注建秘〔2017〕18號)。現予以轉發,請遵照執行。結合我市相關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注冊建筑師網上申報要求
(一)由住房城鄉建設部負責審批的一級注冊建筑師,應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推行一級注冊建筑師電子化注冊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執行。
(二)二級注冊建筑師實行網上申報制度。向我委申請二級注冊建筑師初始注冊、延續注冊、變更注冊、注銷注冊時,須通過“全國一級注冊建筑師、注冊工程師注冊管理信息系統”(以下簡稱“注冊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網上申報,不再提交紙質申報材料。具體申報程序與住房城鄉建設部負責審批的一級注冊建筑師相同,申請注冊人員電子申報材料格式和內容應當符合“注冊管理信息系統”要求。
(三)網上申報審批流程。申請單位網上提交初始、變更、延續、注銷等電子申報材料,我委在“注冊管理信息系統”進行審核,無電子數據或數據不完整的不予受理和收件。二級注冊建筑師相關申請由我委在“注冊管理信息系統”進行審核,對是否符合注冊條件進行核實確認。
二、申請單位誠信管理要求
申請注冊人員應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有效性負責。對申報材料中存在虛假內容的,我委將依法予以嚴肅處理,并將其行為記入不良記錄,在北京注冊建筑師管理服務平臺公示。同時,我委將加大對舉報投訴的查處力度,對直接向我委反映或者全國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轉我委核查的涉嫌弄虛作假、涉嫌違規注冊等舉報投訴,將按要求組織核查,依法作出處理決定或向全國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上報核查結果。
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執行。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