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關于轉發《全國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關于印發<全國注冊建筑師繼續教育必修教材(之十一)教學計劃>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提高北京市城市設計理念,加強注冊建筑師專業素質的提升,提高責任意識,全國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發布《關于印發全國注冊建筑師繼續教育必修教材(之十一)教學計劃》的通知(注建秘[2018]10號)現轉發給你們。
為了提升北京市的注冊建筑師整體技術水平,促進北京市城市設計發展,北京市注冊建筑師注冊管理辦公室根據文件精神對開辦繼續教育學習的社會培訓機構提出幾點要求,具體如下:
一、各社會辦學機構及單位組織培訓需根據 《注冊建筑師繼續教育學時認證的管理辦法(暫行)》要求,報備我辦,批準后開展注冊建筑師繼續教育辦學。
二、注冊建筑師必修課培訓講師除根據《注冊建筑師繼續教育學時認證的管理辦法(暫行)》要求外,需參加由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級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基地組織的全國注冊建筑師繼續教育必修教材(之十一)師資培訓班,并持有考核通過后由住房城鄉建設部干部學院頒發的《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證書》。
三、注冊建筑師繼續教育必修課教材《建筑策劃與后評估》作者可直接擔任培訓講師。
特此通知。
附件:關于印發《全國注冊建筑師繼續教育必修教材(之十一)教學計劃》的通知
北京市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
2018年5月25日